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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服务协会领导机构选举办法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制定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制定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二、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由本会会员大会依照章程选举产生,理事的人选,由本会筹委会候选名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三、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法人代表、常务理事、秘书长、理事由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依照章程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法人代表、秘书长、监事的人选,由本会筹委会提出候选名单,提交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进行表决。
选举方式为无记名差额选举。
四、拟选举理事 名。由参加会议的会员选举表决。选举须有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五、拟选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 名,副会长 名,常务理事 名。秘书长1名,监事1名。由参加会议的全部理事选举表决。选举结果有2/3以上理事参加、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六、对于与选票上的候选人,“同意”者在候选人名字空格内划“O”,“不同意”者在候选人名字下空格内划“X”,并在候选人名字后的空格内填写另提名人选的名字。
七、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候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候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票,划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标准,字迹清晰。选票上因涂改、书写不清、不能辨认的部分不记票。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每位会员代表只能填写本人的选票,不得代为投票。
八、选举前,应说明与会有效会员代表人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有效代表人数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有效代表人数的选票数,应重新选举。
九、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由筹委会从非候选人中提名,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计票人4名,负责选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本协会筹委会决定。
本选举办法于二0一三五月三十日经本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章程节选: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 协会会议
(一)本协会会议种类主要有: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会领导会议及秘书处会议等。
(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按章程规定召开,以上会议及协会领导会议均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四)协会会议的会务及相关工作由秘书长组织,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筹备及会议期间各项会务工作,秘书处其他部门(分支机构)协助和配合,分支机构的会议由相关部门负责会务工作。
(五)各相关部门(分支机构)要按会务工作分工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会议材料及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并在秘书处领导下认真执行和落实会议决定的各工作事项。
第二条 秘书处会议
秘书处会议基本分为:会长办公会议和秘书处工作会议等。
(一)会长办公会议
1、每月初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协会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
2、会长办公会议基本内容:秘书处各部门汇报上个月度工作情况及本月度工作计划,秘书长及会长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研究和布置下一步主要工作。
(二)秘书处工作会议
1、秘书处工作会议分为工作例会和临时会议两种,会议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全体人员参加,会议的基本内容应及时向会长报告。
2、秘书处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一召开,工作例会内容主要包括:小结上月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本月工作计划。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在会前准备好本部门(分支机构)上月工作小结和本月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事项、时间以及负责人等详细情况。
3、秘书处临时会议则由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主要内容为:新任务、新计划的布置;重要事项的通报及处置等。
4、秘书处工作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如属重大事项,则应报请会长或理事会决策。
第三条 外部会议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按程序经由协会领导批准。外出参会人员应在会后及时向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及根据领导指示传达会议精神,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交由综合办公室存档。
 

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把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办成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社会团体,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确定的决议;
2. 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3.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工作或专业委员会);
7.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 理事会设理事  名,常务理事  名。第一届的理事、常务理事由发起单位协商推选、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后产生;自第二届起,由各会员单位推荐提名、会员代表大会经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第五条 理事、常务理事任期为5年,可连选连任。如在任职期间发生变更的,应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八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三条第1、3、5、6、7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九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条 理事会会议由协会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第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的议程、议案由会长办公会提出,理事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也可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二条 理事会审议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他人宣读、解释,并以书面形式发给到理事会。理事会会议审议议案的时间应当充分,具体由会长办公会议确定。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表决定议案,全体理事的2/3以上参加表决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办法,通过或否决交付审议、决定的议案,赞成人数超过到会理事人数的2/3以上方为通过。所有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十四条 在理事会会议上,理事对协会工作有表决权、批评权、建议权、咨询权,有根据自已的意愿表决的权利。    
第十五条 理事必须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的义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协会秘书处请假。理事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理事会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职务,经理事会确认。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秘书处工作制度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信息网络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信息网络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
(十二)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长岗位职责:
秘书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会长汇报。
(三)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签发,对协会的收文进行批办。
(四)对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五)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六)决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和补贴标准。
 三、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助手,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情况。
(二)受秘书长的委托,协调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加强对外工作的联系。
(三)对协会发文进行核稿,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
(四)具体组织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五)负责对省内外同行业客人的接待和工作联系,发展省际间的友谊。
(六)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各部门岗位各工作职责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服务好会员企业,秘书处需不断地完善自身,包括体系建设,职能扩充,人员队伍建设等。秘书处下属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员联络部
    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与会员数据的管理;负责新会员,包括个人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负责联络会员单位,向会员提供各种尽可能的服务和帮助,探索新的会员服务项目;筹备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及时宣传国家有关信息网络法规、规章,业界动态,经验交流、学术探讨,会员企业活动,协会工作等等。
    二、培训部
负责协会对外的培训工作。具体包括专业培训、认证以及其它培训。负责各种培训的推广、培训课程的开发、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维护。
    三、办公室
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登记处理,重要公文的起草,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以及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负责内部局域网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协会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负责书刊资料的发行;负责协会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
负责协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监督各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的有关规章。
会员联络部各岗位职责
    一、部长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的项目探索、开发、评估、协调工作。
    (二)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员工的培训。
    (四)负责对本部门发文进行审核,起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专题报告。
    (五)负责协调、理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核。
    二、副部长职责
    (一)负责协助部长开发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对项目进行评定、考核。
    (二)负责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具体开展,监督、帮助职员及时、顺利的完成业务任务。
    (三)负责落实部长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员的业务能力。
    (四)负责开展日常的会员联络活动、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和会员数据的管理。
    (五)负责了解会员的各种需求,尽可能的帮助会员解决。
    (六)负责筹备组织本部门的各种联谊活动,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七)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以下是办公室4个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负责协会财务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3、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写齐全、清晰。
    4、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5、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核、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在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协会财务出纳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做好现金和支票收付工作。
    3、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记账的准确率达100%。
    4、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相关标准之内。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准确率达100%。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6、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7、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岗位职责
    1、负责协会对内对外宣传稿的编辑工作,包括资讯采编、排版、文字制作、材料初审等。
2、负责协助会长、秘书长及其他部门编写工作计划、文件等,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3、负责协会行业基础信息的采编、加工、统计、分析、行业现状和趋势分析,协助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行业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人事职责
    1、负责协会招聘信息的发布及面试组织。
    2、负责协会员工的出勤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负责起草协会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4、负责本部门培训的组织、协调。
5、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存档。负责所有书面材料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请柬等。
6、负责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并对打印的文件进行保密。严守保密规定、不传播打印的内容。
    7、要求掌握微机操作规程和公文格式,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
 
    一、招聘录用管理
    (一)本协会需要的人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收,也可以从推荐的人员中选招。
    (二)招收的人员按工作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 ,即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或往届皆可),20-28岁。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用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的个别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招聘人员的工作程序
    1、招收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如果缺员或需增设岗位,应由部门部长书面报告,会长同意后方可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个人资料、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书面资料,审查基本合格后,由部门部长、人事管理负责人、秘书长共同进行笔试、面试,面试合格后即可试用。
全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但不能超过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离职,应提前3天告知部门部长。试用期满,本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部门部长和秘书长签注意见后报告会长。
正式录用的全职工作人员与本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见《劳动合同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2、招收聘用人员。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活动需要,可聘用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应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最长一年。协议期满,合约即告终止。兼职人员是因项目开展需要而聘用的,工作报酬另行商定。
    (四)人员离职
    1、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两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内)者,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当月工资停发。
    2、主动离职。员工提早一个月向秘书长递交辞职信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为主动离职。主动离职者发放当月工资。
    3、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协会可开除辞退员工。
    二、薪资管理
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请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个别的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人选由会长或秘书长决定。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全职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工资的一半。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一)全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基本工资、社保医保、岗位绩效奖金部分内容构成。 
(二)社保医保的标准根据我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办理。
(三)岗位绩效奖金(或项目完成奖金)办法另定。
员工在试用期内薪金另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部长、秘书长考核合格者,按上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放发时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
(五)职位升迁及薪资调整
    1、职位升迁:采用竞聘上岗制度。
2、薪资调整:员工职位升迁,套用相应工资标准:秘书处年终对所有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优秀者,除正常工资上调外,颁发年终奖金和奖状。
    (六)其它:秘书处为全职工作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三、考勤管理
    (一)出勤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
      员工工作时间: 8:30~17:30
      其中午餐时间:12:00~14:00
(二)考勤制度
1、各部门员工入职即录入指纹卡,上下班及午休时间均需要打卡,以取得相关考勤记录。
2、员工在规定时间五分钟之后,三十分钟以内到达办公室者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论处。超过三十分钟且理由充分,视同请假半天。
3、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一律以旷工论处。
4、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两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者,按自动离职对待。
5、事假或病假需要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取消当月满勤奖金。事假或病假五天(含五天)需以书面向部门部长报告,薪资情况另行对待。
6、旷工一日取消当月满勤奖金,无故旷工三日(含三日)以自动离职处理。
7、员工自动离职,秘书处不予任何补偿;若员工自动离职给秘书处造成既有的或潜在的损失,秘书处保留索赔及付诸法律的权利。
(三)因公外出
1、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办公室的,需事先向部门部长报告,经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告知而私自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2、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下班前无法返回秘书处办公室时,应向部门部长电话说明。
    (四)因公出差
    1、工作人员出差应事先申请并经秘书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
    2、遇节假日出差,需有秘书长签核的出差申请单,并以往返机票/车票作为调休的依据。
    (五)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1、员工享受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分别说明如下:
①事假:员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般情况下,事假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一次请事假超过三天,均需秘书长特批,否则以旷工处理。
    ②病假: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医疗期以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医疗规定实施。
    ※请病假,均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医疗证明单,未依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职(工)论。
    ※员工每月有半日看病假期(以病假论处),需有病历为证。
    ※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秘书处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③婚假
    ※在秘书处工作期内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
    ※一般婚假3天(女未满23岁,男未满25周岁者)。
    ※晚婚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者)。
    ④丧假
    ※员工之父母、子女、配偶或岳父母死亡,给予全薪丧假3天。
    ※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亡,给予全薪丧假1天。
※请丧假应附相关之证明文件。
⑤产假
    ※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
    ※女员工晚产或剖腹产,假期为105天。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假期为15~30天。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假期为45天。
※请产假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产假期间,公司给予员工基本工资。
※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给陪产假3天。
⑥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办理公务而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⑦员工请假,应于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呈请部门部长核准,一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部长核准;二天以上的假期、婚假、产假、丧假,由秘书长核准。特殊情况未能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事先向部门部长报备,并于销假次日办妥请假手续,否则概以旷职(工)论处。
    四、考核管理
    (一)考核类别
    秘书处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1、试用考核:适用于秘书处各部门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考核由各部门部长负责;部门部长对表现优秀者可向秘书长申请缩短试用期。
    2、晋升考核
    ①秘书处部门领导等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公开竞聘。由秘书长组建聘任评定委员会对参竞人员进行择优评聘。
②被晋升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几点:
a、忠于职守,工作态度认真;
b、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思想品性好;
c、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
d、前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3、年度考核
    ①每年年终对所有工作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时,每一位部门部长都应参与平时考核及记录该部门的出勤情况,要做到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一位成员,并填写考核表。
    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③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
    ④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开除职位处分。
    ⑤年终考核的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该成员的档案中。
    (二)考核方式
    1、员工考核由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三部分组成。
    2、部门员工对自己进行个人考核后,考核表上交部门部长考核,部门部长对自己个人考核后汇总部门所有员工考核结果后上报秘书处办公室,由秘书长安排考核。
    3、副秘书长由秘书长考核。
五、奖惩管理
(一)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其处理范围如下: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有重大成果,使活动产生重大效益,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有重大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在限期内、并有质量完成者。
    3、对于舞弊、或者有危害本会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为秘书处挽回不必要损失者。
    4、成员有上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励,协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奖励的类型。
    (二)惩处分为“免职(即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1、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①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违反国家法令,违法乱纪者;
②盗窃秘书处财务,挪用公款,故意破坏公物者;
③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④泄漏协会秘密(包括所消毁的文件),捏造谣言致使协会遭受重大损失者;
⑤仿效上级人员签字,盗用公印、信函者或擅用协会名义者;
⑥品行不端,经教育不改,严重损坏协会信誉者。
    2、成员有下列之一者,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①经事实证明,领导能力差,不能使业务工作拓展者,应降级;
②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报者,极其严重者,应降级,轻微者记大过;
③故意浪费协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协会受损者,看其严重性,给予降级,记大过;
④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情节较轻者,记大过,严重可予以降级;
⑤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执行任务计划且造成损失者。
    3、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以“记过”处分:
①服务态度低劣,对协会还末构成严重损失者;
②由于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
③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以“警告”处分:
①遇非常事变,故意躲避者;
②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懒惰者;
③在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3次或以上者;
④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
(三)其他违反秘书处各项规章,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四)成员的惩处,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财务管理
 
    一、会计制度
    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协会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一的会计期间,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
    (五)经费支出实行会长一支笔审核的原则。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八)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九)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出纳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人员应该以审核好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支付。
    (二)认真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三)遵守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当日收款应及时送到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不准利用本协会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支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应及时注销。
    (六)签发的支票应如实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或限额及签发日期和用途。
    (七)每日终了,应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结账、盘点。月末终了,应及时与总账及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正确编制银行未达帐余额调节表,保证做到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三、差旅费管理制度
结合协会实际及政府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差旅费开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1、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协会主要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包括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因工作需要,在广州市区出差原则上凭双程往返工交车发票报销,如需要乘坐的士应事先征得秘书长同意后凭票报销,凭交通工具发票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2、住宿费
    出差人员不论出差省内、省外,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协会主要领导可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如下:
①协会领导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②其余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3、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4、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会议主办单位的标准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照定额包干规定报销。
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小型会议,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均回协会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协会领导在本省内出差调研需借用车辆的,对借用车辆实行包干补贴(半天100元,1天200元,以此类推),另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借用人员与协会人员的住宿、伙食、公杂费等按前额规定报销。
会议、文件档案管理

秘书处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
2、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
3、检查各项制度、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4、民主生活;
5、需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参加人员:
    秘书长办公室会议由秘书长及有关部门主任参加;秘书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见;各部门工作会议如有需要,可请副秘书长及秘书长参加。
    (四)会议纪要
1、秘书长办公室讨论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归档;
2、秘书处工作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3、各部门工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本和专人保管。

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
 
为加强协会的政务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及内容
1、《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服务协会文件》
①文件字号为“粤网服协”
    ②文件的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指示;
    ※转发主管单位及国家有关协会的文件;
    ※报送给上级机关的文件;
    ※印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以协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
    ※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
    2、《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函件》
①文件字号为“粤网服协函”;
②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平行、不相属的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3、《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处文件》
①文件字号为“粤网服协秘”;
②文件的主要内容:
※以秘书处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形成的会议纪要;
※以秘书处名义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
    (二)行文规则
1、文件处理程序:
①协会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向下属单位印发的通知,要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
    ②协会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对内部机构印发的通知,要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和下发。
    2、文件登记:
   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编号、标题、发放份数。
   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
①上级机关来文;
②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
③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以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
④以协会名义签订的协议;
⑤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
    3、文件审核与审批:
凡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以及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均由秘书长核稿,报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
    (三)公文的打印与核对
    1、需打字的文件、便函均由副秘书长统一安排打字,由拟稿人员负责校对;
    2、文件印出后,要由核稿人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
    (四)公文立卷
1、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根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同时要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2、凡以协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在有关单位批复、答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办文结果归档;
3、按文件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不要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
(五)公文保密
1、文件制发
①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编号、核定份数;
②在接稿、打字、核对、印刷等工作程序中,要严格把关、对带有密级的文件要严禁多印;
③发文要登记,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严防错发、漏发。
    2、文件管理
①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扩大;
②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负责档案的同志归档管理。
3、文件销毁
①销毁文件、资料、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履行批准手续后,再行销毁;
②实行两人监销制,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防止误销或漏销。
    (六)印章、介绍信管理
    1、协会和秘书处的印章、介绍信,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
2、工作用印章、介绍信,经常务副会长批准后,由印信管理人员开信、盖章;
3、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
4、印信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严格把关,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5、未经常务副会长同意,印信不得自行交予他人代管。

学习、卫生、安全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紧密结合,以达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每月一次政治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一次业务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提倡工余时间自学。
    (三)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成果、心得体会要进行交流,达到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公费参加培训或经批准的自费培训学习,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规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或上岗资格。
    (五)秘书长负责每月一次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政治学习,各副秘书长或部门部长负责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各部门部长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学习。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五不准”规定。即: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弃废物;不准随地倾倒垃圾;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在办公区域吸烟;
(二)坚持清扫室内卫生,保持门窗、四壁、桌、椅、地面、灯具、茶具洁净;
    (三)室内物品要摆放合理整齐、雅致;
    (四)卫生实行轮流值班负责制,各自办公室各自负责;
    (五)办公室主任负责协会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管理。
    三、安全防火制度
    (一)下班前要先做好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给办公室加锁;
    (二)经常检查电源,做到人走灯灭;
(三)室内无人时,要关锁门窗;
    (四)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是保证协会工作顺序进行的物质基础。为管理好协会的财产物资,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物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协会的任何财产不得破坏和丢失,不得归个人私有,坚决杜绝浪费和损失。
    四、实行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制。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秘书处是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秘书处办公室是财产的主要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财产损失赔偿制度。坚持“谁损失、谁赔偿”的原则,对于非正常损失的,按原价格进行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加倍惩罚。
    六、财产购入、使用、报损制度
    (一)根据协会发展和业务需要,确定购置计划,经秘书会确定、秘书长批准,由办公室办理;未经批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都应经过财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签定意见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三)由于使用时间过久,确已失效能,或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确系无法修复的,按报废处理,审批权限同前款。
    (四)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财产损失,应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损失数额在500元以上,报请秘书长审批,按报损处理。
    七、财产清查制度
    (一)协会每年要在年底进行清查,进行核对,以便核对财产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
(二)在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明情况,补记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通报材料;
(三)在清查过程中,严禁漏报、瞒报、少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追查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则令其调离本岗位。
    八、财产移交制度:
    (一)财产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由移交人在财产帐上加盖个人名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继续使用;
    (二)工作人员调离单位或办理离退休时,必须交清领用的财产,否则,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九、对本管理制度的使用程序和要求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制度如有不完善之处,由秘书长办公室及副秘书长商讨、斟酌再修改。
    十一、本制度从通过之日起执行。